学院建立“阳光城院”纪检工作微信群

院部动态 2018-04-16

为了更好地贯彻及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校园氛围,为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学院纪委决定充分利用微信方便快捷、及时沟通的特点,建立“阳光城院”纪检工作微信群。

微信群主要任务是“发布廉政动态,通报违纪案件,解读政策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舆论,传递正能量。”主要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上传下达。动态发布国家、省、集团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尤其是节庆时期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时时提醒、时时监督;二是廉政教育。通过发布党纪党规知识、发送廉政警言警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互相提醒、互相勉励;三是交流分享。鼓励群内成员进行工作交流探讨,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工作新思路,快乐学习、健康互动。(微信群内不得发送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内容)

纪检工作微信群成员拟包括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学院中层干部、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纪检特邀监督员、纪检审计督导处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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