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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高层次艺术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文旅研究项目,为推进文化自强自信,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3月至5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评审组织机构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文化旅游融合、综合研究十三个门类,有关内容请参考《“十四五”时期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2021—2025)课题指南》(请登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http://www.sdwhkj.cn/)查阅)。设立青年课题100项,主要面向副教授以下(不含副教授)、年龄35岁以下,热爱艺术科研工作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艺术科研人员等。

三、评审方式、时间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四、申报有关事宜

1.尚未在“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http://www.sdwhkj.cn/)注册的审报人,需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由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申报。

2.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每个申报项目由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收取参评费200元。(含青年项目)。

4.系统申报开通时间为2023年3月27,我校申报人务必于2023年3月29日完成网上的最终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5.承担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课题。

联 系 人:徐玲燕

联系电话:0535-2398797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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