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启动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课题经费
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三大类。
课题经费按照新修订的《院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鲁城院〔2023〕100号)执行。课题立项并结题后,按照课题类别统一进行支持。重点课题分二个档次,分别为2000元/项、1000元/项;青年课题1000元/项;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分二个档次,分别为2000元/项、1000元/项。
二、申报限额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的科研发展,提升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本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申报对申报数量有如下要求:各院系、各处室的推荐课题总数不低于本部门教职工人数(包括人事代理)的30%,其中青年课题不低于推荐课题总数的30%。请各院系、各处室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数量不限,主要面向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
三、课题范围
1.课题研究方向可参照《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
2.院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将另行下发。
四、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主持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课题主持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每位课题主持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其他课题研究不能超过2项。
3.课题组成员专业结构合理,鼓励跨院系、跨专业合作,鼓励校企合作,形成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每个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6人(含课题主持人),本院教师不少于3人。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不得调整。
4.研究课题一般不重复资助,其研究内容不得与近几年立项的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相同。
5.在研院级科研基金课题及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五、完成时间
一般不超过两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六、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成果均须包括一篇不少于7000字的结题报告和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的全文检索报告,研究报告的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应低于30%。另外,重点课题一档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一档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知网可查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院级科研基金课题资助”字样,不标注者,验收时不予结题。
2.每年院级科研基金课题集中办理结题的时间以教务处具体通知为准。
3.其他事宜按《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鲁城院〔2023〕100号)执行。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课题主持人按要求填写《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附件3),其中,《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等相关背景材料。所有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院系、各处室汇总本部门课题,填写《课题汇总表》(附件5),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
2.请于2024年06月18日10:00前,各院系、各处室统一将《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2份)、《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5份)、《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汇总表》(1份)报教务处(诚悦楼201室)。相关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立项申请活页、课题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部门名称+课题数量;每类课题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每个课题的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3.请各院系、各处室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课题负责人、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4)纸质版与课题申报纸质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
4.申报课题须经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审核同意,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通知不单独印发文字稿,各部门可在教学办公群、OA系统或学院教务处-通知公告网站下载查阅。
联系人:徐玲燕
联系电话:0535-2938797
邮箱:406918802@qq.com。
附件:
1.《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选题指南》
2.《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
3.《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
4.《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
5.《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立项汇总表(XX系)》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关于做好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